第三方物流保险有哪些误区是你所不知道的

发布时间:2024-07-08 点击:87
随着现代物流业的迅速兴起,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为客户提供越来越便利的一体化物流服务的同时,也承担着越来越大的风险。如果出现货物破损、野蛮装卸、误时配送、偷盗灭失等情况,随时都可能遭致托运方提出索赔。所以这时第三方物流保险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第三方物流保险是一切与物流活动相关联的保险,指物品从供应地向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中对财产,货物运输,机器损坏,车辆及其它运输工具安全,人身安全保证,雇员忠诚保证等一系列与物流活动发生关联的保险内容,其中还包括可预见的和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
由于货物保险与责任保险分别属于不同的保险类型,而两者又各自独立发挥其保险功能。所以不少第三方物流企业办理自身责任保险的同时,越来越多地为货物所有权人代办货物保险。从投保形式上看,其与物流责任保险极为相似,因此实务中还存在诸多认识上的误区。综合起来具体误区如下:
一、用代收委托人的保险费投保物流责任险
很多第三方物流企业向委托人收取的保险费都是属于代收性质的,其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代为投保物流货物保险的义务。然而,不少第三方物流企业却认为,投保与否以及投保哪个险种完全是自己的事情。所以为节省保费,就往往只投保物流责任保险一个类型。
二、觉得第三方物流企业应承担全部货损责任
按照法理,当发生除第三方物流企业责任以外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外来风险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货物损失,被保险人应该向保 险公司索赔。只有发生了因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责任导致的货物损失时,被保险人才可以选择向第三方物流企业索赔。
三、第三方物流企业没必要投保物流责任险
很多第三方物流企业认为既然委托方已自行投保,便没有必要投保物流责任险。其实,委托方投保的仅仅是货物财产险,对于因第三方物流企业责任造成的货物 损失,保险公司仍然可以取得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追偿的代位权。所以从有效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即便是在委托方自行投保的情况下,第三方物流企业仍有必要投 保物流责任险。
四、双方代理行为
在兼业保险代理情况下,第三方物流企业是保险人的代理人。为提高效率,很多物流企业受货物所有权人的委托还代其办理保险事务。要知道这种操作方法,便于物流企业及时撮合交易,但其隐藏着一个巨大的法律风险:即双方代理。
所谓双方代理,就是指同一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签订民事合 同。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和确保代理权的合法行使,法律上禁止代理人从事双方代理。
在保险活动中,一个代理人如果同时充当投保人和保险人的理人,难免顾此失彼,最终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因此,第三方物流企业双方代理的行为是万万不可采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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