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货物运输保险责任范围的界定

发布时间:2024-04-13 点击:56
1、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责任
国内水陆货物运输有两种保险:基本保险和综合保险。
(1) 基本保险的保险责任。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遭受的下列损失负责: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面沉降、山崖崩塌、滑坡、泥石流造成的损失。
二、运输工具碰撞、搁浅、触礁、倾覆、下沉、脱轨或隧道或码头坍塌造成的损失。
三、装卸或重新装载时,因包装质量差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
四、共同海损的费用,按照**规定或者一般惯例分摊。
五、在发生上述灾害和事故的情况下,货物的损失和为抢救或保护混乱造成的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综合保险的保险责任。除基本保险责任外,保险人还应对被保险货物遭受的下列损失负责:
一、因振动、碰撞或挤压造成的破碎、弯曲、空鼓、断裂、开裂或包装破损而造成的货物损失。
二、因液体货物的振动、碰撞或挤压而损坏所用容器(包括密封件)而造成的泄漏损失,或因液体泄漏而造成的保藏货物变质损失。
三、因遵守安全运输规定而造成的雨水损失。
2、 货物运输保险责任免除
货物运输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因战争或军事行动、核事故或核爆炸、被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失、包装不当、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此外,如果货物在整个运输过程中是通过公路运输的,它将不承担因偷窃和未能提货而造成的损失。